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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窗随笔 · 为父母杀生
莲池大师
【原文】 钱塘金某者。斋戒虔笃。以疾卒。附一童子云。善业日浅。未得往生净土。今在阴界。然亦甚乐。去住自由。一日呵其妻子云。何故为吾坟墓事。杀鸡为黍。今有吏随我。稍不似前之自由矣。子妇怀妊。因问之。则曰。当生男无恙。过此复当生男。则母子双逝。予谨记之。以候应否。俄而生男。复妊。复生男。男随毙。母亦随毙。乃知一一语皆不谬。然则为父母杀生。孝子岂为之乎。
【译文】 钱塘有位姓金的人,持斋守戒都很虔诚忠实,因病去世后,他的魂魄附在一个小孩身上说:“我生前修善业时间不长,没有能往生到净土,如今在阴界,不过也很快乐,来去都是自由的。”有一天,他责怪妻子说:“你为什么为我坟墓的事,杀鸡供我?现在有当差的跟着我,有点不像以前那样自由了。”他的儿媳妇怀孕,因此问他的预言,他说:“应当生男孩,平安无事,以后还应当生男孩,不过母子双双去世。”我注意记录下来,等待以后是否应验。不久生下男孩,再怀孕,又生下男孩,生下来就死了,母亲随后也死了。所以知道,他的话都没有差错,那么为父母杀生,孝子岂能这样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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